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纪实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五年检察印记之检察改革篇:砥砺创新激活力

发布时间:2013-02-21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字体大小[ ]

  历史,总是在回望中意味深长。 

  党的十六大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十七大又作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从“推进”到“深化”,标志着决策者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作为司法改革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改革,在依法治国的前进轨道上留下了闪光足迹:加强刑事立案监督、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铁路检察从“铁路”到“地方”…… 

  五年倏忽而过。五年间,检察改革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为重点,从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出发,不断完善有利于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向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迈进,为检察事业带来了勃勃生机和无限活力。 

  改革目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和期待日益高涨。司法改革,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渴望。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能,保障司法公正?早在2008年3月刚刚履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曹建明就对本报记者明确表示,“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求,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要通过改革,使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人民群众的期盼就是检察机关努力的方向。 

  2008年底,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60项司法改革任务,其中高检院牵头7项。自此,深化检察改革工作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曹建明检察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好落实。2009年2月,高检院制定下发《关于深化检察改革2009-2012年工作规划》,提出五个方面共40项任务,圈定了深化检察改革的总体目标。 

  顶层设计、总体规划,上下结合、统筹协调,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一次次座谈会,一次次专题会议,一次次基层调研……五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制定工作细则,完善衔接配套机制,有条不紊、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改革重点:强化“两个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从满足人民的司法需求出发,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2009年的全国两会上,曹建明就检察改革的着力点这样强调。 

  次年3月,在部署2010年检察工作时曹建明再次强调,“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此后,“以强化‘两个监督’为重点”逐渐成为各级检察机关在改革实践中遵循的重要原则。 

  重点突出方向明。五年间,检察机关以强化“两个监督”为重点,制定和落实深化检察改革的工作规划,亮点纷呈。

  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事业的立身之本。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高检院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立案监督、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规范调卷程序、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对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以及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等改革文件,对完善监督范围、明确监督手段、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效力提出明确要求。

  各级检察机关重点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制度,推进量刑建议改革,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等,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 

  “正人先正己,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这个观点。五年来,检察机关坚持用比监督别人更严格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建立健全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提升执法公信力。 

  眼睛向内,盯紧重点,抓住关键。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相继出台:决定抗诉权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权由不同部门行使,优化检察职权配置;落实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全面推行检务督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制度等,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刚性和力度;探索建立案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截至2012年底共有2500多个检察院设立了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09年9月,高检院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各地侦查监督部门创新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了侦捕衔接、与公安机关协作、逮捕必要性双向说明以及附条件逮捕等工作机制,保证改革取得成效。2011年起,全国所有省区市检察机关全面实施“上提一级”改革。 

  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解决了侦查、逮捕在同一院内操作,制约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强化了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体现了检察机关加强自身监督的决心和力度。 

  改革成效:检察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五年弹指一挥间。经过各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呈现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扎实有序、成效明显的良好局面。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012年修改后刑诉法和修改后民诉法充分吸收检察改革成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对侦查监督的投诉处理权,细化逮捕条件、完善批捕审查程序、建立羁押定期审查机制,完善职务犯罪侦查权,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修改后民诉法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的权力。2012年11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版)颁布。2012年12月,“两高”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2012年高检院对《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0年版)》进行修订,共收集整理了2010年9月以来高检院制发的规范性文件85件,2013年2月17日印发《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内容更加全面,执法办案流程进一步细化,更具可操作性。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检察机关健全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对轻微刑事案件建立检调对接等案件办理工作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健全举报工作机制,建立检察环节执法办案风险预警评估机制,提高了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的能力。 

  ———检察组织体系和干部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国两级76个铁路检察院全部完成了从“铁路”到“地方”的移交,铁路检察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修改完善了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制定了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选任及职责暂行规定,加强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建设。

  ———检察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五年来,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检察机关财政拨款、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大幅增加。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检察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困难地区的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保障有了明显改善。 

  …… 

  五年的砥砺前行和改革实践,使得长期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得到不同程度的缓解。 

  创新永无止境,改革未有穷期。 

  “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党的十八大再次就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明确部署。 

  这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司法改革依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检察改革也必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注入强大动力!作者:魏星 肖荣

检察新闻网摘编欧波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